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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业务范围

2012-11-19 10:17:11

第七条    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。

(一)闽商文化相关研究项目。资助高校与学者开展闽商文化的专题研究;资助闽商专题研究著作的出版。

(二)闽商文化相关公益活动。资助有关闽商文化的学术会议;资助闽商文化推广的公众讲坛。

(三)闽商文化相关推广活动。资助表现闽商精神的影视、动漫、游戏等文艺作品的制作。

(四)理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闽商文化发展公益项目;

(五)其他捐赠人特别指定并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项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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